所属类别:散文
文章作者:江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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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柜里的书大大小小装了十多个塑料袋,抽屉里的信件,照片,还有平日信手在稿纸上涂的一些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文字,都被分门别类放进文件袋然后又装进了一只旅行包,最后只剩下了写字台上的一些零碎物品。我在犹豫是将它们带走还是扔掉,或者留给接替我的同事。它们是:一本漂亮精致的台历,已经翻到最后一页;一只景德镇白瓷花瓶,它在今年春天单位搬迁的时候被我不小心碰了一下,底部裂了一个极小的口子,只能作摆设而不能盛水养竹了;一个粗瓷笔筒,筒壁上是一幅草书,录着王安石的《桂枝香》,里面插着铅笔圆珠笔塑料尺小木梳之类;此外还有一个带电子钟的笔架,一面长方形的镜子,一只白底蓝花的咖啡杯和一只透明的玻璃杯。除了台历一年一换外,这些物品都跟了我多年了。它们原本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被一个陌生人拥有,后来因了某种机缘被我看到并用纸币换回了它们,它们就成了我写字台上的主人。这几年来,它们安静地看我在一间十多平米的办公室里编稿子,敲键盘,喝咖啡,说话,不露半点声色地见证我的忙碌与悠闲,快乐和烦恼。它们象树一样,只要我不去搬动它们,它们就始终以一种固定的姿势坚守在原地,日复一日,没有怨言。很多次我外出回来,看见它们身上蒙着薄薄的灰尘却一动不动地立在那里,就有一种被等待的安慰。而现在我要走了,象一只鸟一样,扇扇翅膀,从这座城市飞到另一座城市去。在那个城市里,我也会拥有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我依旧会在办公室里看稿件,喝咖啡,跟人说话。但我还依旧需要它们到另一座城市去见证我的悠闲与忙碌吗?
似乎总是这样,总是在冬天进入到深处的时候我就要开始迁徙了,象侯鸟一样。不同的是,侯鸟会在下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再度飞回,而我却是一步一步地走远,再也不回到原来的地方,就象一枚被风带走的叶子。 谁见过被风吹走又被风带回到原地的叶子呢?
掐指算算,这几十年的人生已经是六度迁徙, 从城市到乡村,又从乡村到城市,再从这一座城市到那一座城市。一场又一场的风从寒冷的冬天吹来, 将我从叫做故乡的树上吹落,又被它卷走,从此身不由己地越走越远,从此再也找不到故乡。最早的迁徙是在五岁那年,一条狭长的河流载着一只破旧的小船将我们全家从一个老镇运到了几十里外的一个村子,几年后的一个冬天,又有一辆卡车将我们从这个小村运往几百里外的农场,于是我们在很长的岁月里拥有了“农民”的身份。我所有童年少年乃至青春最初的记忆就成了那一场风带来的狭窄的田埂,黑暗中零落的灯火以及人和牲畜们饥饿的眼睛。我天性是不属于乡村的,整整十年,我无私自通地在骨子里保持着城市的孤僻和冷漠,不跟同龄人玩任何游戏,不跟他们去地里捡谷穗,即使只有唯一的一双布鞋,也绝不肯赤着脚走进雨地里。我常常一个人坐在门槛上漫无边际地想一些大人也无法回答的问题,要么在冬天河水干涸了的时候独自去河滩上扯红蓼,看看四下无人就用红蓼编顶帽子戴在头上,然后眯缝着眼睛看天上隐晦的太阳。那是一段刀子一样的岁月,冷利的刀锋将生活割得遍体鳞伤,贫穷、苍白、猜忌、愚昧,每个日子都被贴上疼痛和辛酸的标签,在消瘦中苛延残喘。而我灰色的童年就这样因为孤独而有了一些浪漫,与生俱来的城市情结让我的心里悄然长出了一片茂盛的水草,这片水草在某种意义上喂养了我贫瘠的童年。
是的,我是那么地对城市充满了热切向往,这种向往我想应该从娘胎里就已经形成了,属于与生俱来的无可改变。起初我是习惯了小镇的青石板街道,象连体人一样的木板楼房,还有一天到晚可以听到的各种喧蹋一天到晚可以闻到的各种烟火味。后来我离开小镇去了一个很远的城市,便渐渐喜欢城市的灯火、车水马龙,它让我真切地感觉到生命的相互依存,不可离弃。我总是想,人都是害怕孤单的吧,所以人制造了城市,人也是感觉到自己弱小了吧,所以人建起了高楼,人都是恐惧黑暗的吧,所以城市的灯光彻夜不灭。这么说来,人其实是所有动物中最怯弱最卑微的族类,孤独、黑暗、死亡给人类带来的惧怕远远胜过其他生命。比如我,对乡村的空旷和宁静就始终有一种无助的感觉,仿佛被人群抛弃了,无所依凭。一个人在一个村庄生活一辈子,他不会看到这个世界有什么变化,一样的小河淌水,花开花落,今天跟昨天没什么两样,明天也只是今天的复制,唯一不同的是,一场寒风吹过,村子里的人就会换一茬,小孩子长大了,中年人老去了,老人远远地走了。对于乡村来说,世界是静止不动的,人不过是造物种在地上的麦子,时间一到,风的刀就将他们一茬一茬地收割了去。乡村于人,其实就是宿命的象征,它让人一睁开眼就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那片阔大、沉寂的土地将最终掩埋自己。城市与乡村却正好相反,城市始终被人控制,就象一块画布始终被画师控制一样,人任何时候都可以改变城市的形状和颜色。城市永远不会有死一般的寂静、空旷,它永不停止的喧嚣和斑掩盖了生命的种种辛酸和叹息,即使一个生命甚至好几个生命同时在城市消失,也不会让城市有所颤动,就如一颗石子扔进大海,不会激起任何浪花。比较起乡村,城市真的是太强大了,它容纳、包藏一切,梦幻、拚搏、邪恶、颓废都在它不露声色的外表下演绎。你走进任何一座城市,看到的一切都是鲜活的,蓬勃的,醒目的广告牌,衣冠楚楚的人群,穿梭如织的车辆,所有的城市都象是亲生兄弟,流着相同的血液,有着相似的面孔,区别只是大小之分。你分辨不出这座城市的咖啡与另一座城市的咖啡味道有何不同,你也说不出这座城市的人说的话做的事与那座城市的人说的话做的事有什么区别。你唯一的感觉是,人与城市是共时性的,要么一起行走,要么一起静止,这种感觉使你相信:只要城市在,生命就是永恒的。
朋友宏说,你看,城市就象一只玻璃杯,没有什么液体进入它是不合适的。宏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正坐在一间咖啡屋里,那是秋天,她即将离开这座小城去另一座城市生活。听到宏这句话,我沉默了很久,然后我把玻璃杯里的柠檬水倒进烟灰缸,再把细瓷咖啡杯里的咖啡倒进那只透明的玻璃杯。我把玻璃杯拿在手中,微微地晃动里面的液体,我看到咖啡的颜色透过玻璃完全裸呈出来,深沉、神秘,它比装在不透明的瓷器杯子里更具有视觉上的诱惑力。于是我就对宏说,是的,城市是一只玻璃杯,我们都适合进入它。
现在,我终于也要走了,从这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去,确切地说,是从一座小城进入一座更大一些的城市。这是我一直都渴望的,就象一滴水渴望进入大海,一粒尘埃渴望进入沙漠,我渴望融入人流,在城市的人海中孤单而沉默地存在。但是,正如我不能剔除乡村带给我内心的空旷与善良,我能将小城赐予我的宁静与淡泊连根拔起地带走吗?
2003。11[华网文盟原创作品,非原作者或本站授权,禁止转载]document.write('<\/ifr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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