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随笔札记
文章作者:魔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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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从街边走过,见一小店门口小山似的堆放了许多旧杂志,旁边写着大大的广告字,便宜――论斤购买,2元1斤。上前去挑出了厚厚的几本,也就10元钱。现在的书可贵呢,要知道如果去新华书店,10元钱可是一本这样厚的书也是买不来的。于是第二天第三天路过该店的时候,都会称一些回来。小店的老板见我每日路过时都会购买一些,便把我当做他的老主顾似的热络起来,这一日,我已不用再称了,老板说:四本,同昨天一样,10元。我付钱的时候,老板熟络的对我说:嗯,你喜欢看这样的书,明天我去再给你弄点这方面的书来。我好奇的问:还有吗?感觉旧东西的处理,不管是书也好还是别的什么物件,都只能是一批一批的,处理完这批后,再要处理下一批,应该有一段时间性的距离,处理旧东西的过程不会象工人生产产品来卖是每天都有的。小店老板说:有,多得很呢。我心里有些犯疑,多得很,不会是处理的吧,这时候我有些怀疑他是偷来的。所有的书上都印有图书馆的印章。而我一直以为是图书馆处理的。在我走出小店的时候,老板还在说,明天你来的时候,就会多了很多。我来到了图书馆,问图书管理员,最近可有处理书?如果那小店里的书是偷来的,我就再不会买了,否则按照中国的法律,我也犯了同谋罪。不管我知情还是不知情,如果偷盗行为败露,我是脱不了干系的。老曹买了一台旧电脑。那个卖电脑给他的人说他们公司倒闭了,没有工资发,用这台电脑作为对他的补偿。老曹对那人本是熟悉的,听了他的话,便信以为真,帮了他的忙,给他把物换成了钱。这个时代可不是物物交换的时代,这是一个进步的时代。那个人说很饿,需要吃饭,但他必须有钱,有钱才能买到食物。这是时代的进步,发明了电脑,在肚子饿的时候,却不能抱着电脑换饭吃。老曹是一举两得的,他帮了别人的帮,这叫做了一件善事;另一方面,那台电脑开出的价钱也是诱人的。但是不久,来了着警服的人,他们抓走了老曹,在派出所里,他们问他:你不知道那台电脑是偷的吗?不知道,老曹摇摇头,他真的不知道。但警察看来他不是不知道,他是装着不知道。警察这个词原本代表着正义和完美。他们的目的只是要老曹承认,承认他明知道那是台偷来的电脑也还是买了,这样他们的工作也就结束了,老曹也就可以回家了。起初,老曹不喜欢这种处理结果,如果这样说,那他且不是小偷的同谋。他想回家,他希望是另一种结论,他不知者不为罪。警察火起,抓起手上的东东给他一闷棍,不知又无罪,那怎么结论怎么罚款?那岂不是要罚我错抓人的款。他又给老曹一闷棍,来到这里,就证明你是错的,我是对的。警察解下老曹的皮带,不准他着鞋,寒冷的冬天让他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反思,老曹反思的结果实在是受不了这种折磨,同谋就同谋吧,也好过这样的天气赤脚站在这样的地方。他让他的家人交了2万元,于是恢复了文明时代的形象――穿上了鞋。老曹回到家后,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里他反反复复的说着一句话――得不偿失啊,得不偿失。原以为买一台便宜的电脑,原以为比市价少了1、2千元。我有些怕覆辙老曹的路。老曹当时不仅仅是贪便宜,还以为还帮了别人一把。我是百分之百的贪便宜,如果为了这10元钱的东西罚我别说是2万,就是2千我也不划算,对我同样是件得不偿失的事。图书馆管理员见我问她,有些茫然的摇头,她居然反问我,图书馆本来是收藏书的地方,怎么会有图书馆的书在外面卖?她很不相信这件事的存在,对我问了一次又一次,真看见有图书馆的章在上面?是的,而且每一本的扉页上及书里面都有。每当她问一次的时候我都这样肯定的回答着她。她坚定图书馆不会卖书的信念最终是被我动摇了,她不得不相信外面真有盖上图书馆印章的书在出售。于是她对我说,你星期一再来吧,今天当官的都不上班,星期一你来去问馆长。这一天是星期六,是法定的休息日。但我却不想为这样的事来来回回的跑,而且,我奇怪的问她:星期一你们不是休息吗?星期一是我们休息,馆长的作息时间是按法定的。今天就没有一个带长字号的人上班吗?我还是不想等到星期一再来,这是什么事呢?这样的事不是求人办事,也要让我跑来跑去,我可不想做长跑运动员。见我不走开,她说你去找找主任吧,主任在。她说着用手一指对面的房间,主任在里面。我在管理员指定的房间里没有看到人,等了一会,还不见有人来的迹象,我又来到管理员的身边,还有别的方式可以找到主任吗?管理员拿起了电话。我等了一会,一个年青的漂亮小姐从楼上下来。管理员对她指指我,她便开口与我说话。是的,主任承认说,我们是有处理过一批杂志。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放心了。那我就可以再买多几本,哪怕我的书柜里放的都是印有图书馆印章的书,也不怕被人看见的时候而说不出话来。读书人偷书就不算偷吗?只能算是窃,但窃与偷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偷只能是悄悄的进行,难道窃就能正大光明理直气壮?这真是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否则很多窃书人本是痛恨小偷强盗的,但他们却把一些别人的书冠上自己的名便堂而皇之的走上了千家万户的书柜。他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同街边那些低劣的扒手同出一科吗?不,窃者窃窃的笑。这是一种偷的艺术,真正的偷是丢人的,如果能够冠以艺术二字,能戴上这样的高帽子,这便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神偷。不管是什么,只要到了那种至高的境界,便不再是脸上无光,而是脸上生辉了。到了那样的境界,哪怕能偷来一个江山,万民也是要景仰要跪拜了。胜者为王败为寇这样简单的道理我竟然不懂,窃者嗤笑我。主任要我说出卖书的地点,说她们要去查实,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她们处理旧书的目的只是为了销毁,而不是再生。我有些惊疑的收住正在准备开走的脚步,有些不相信的问,这些处理的旧书的命运是运到废品收购站?然后变成纸浆?然后抹杀了它们曾经记录下的风花雪雨、天理罡常、人文道德……所有的一切都成了空白,然后再从头再来。为什么不留下来?我问,为什么不给它们再生?主任漂亮的脸蛋白里透红,这个,我也没法给你解释,这是上头的命令。上头为什么要发这样的命令?我们处理给他们的时候是很便宜的,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去卖便是暴利。这是理由吗?让那些书毁灭,只是因为小店的店主获取的是暴利?主任好象不是有红眼病的人。我细细的观看主任黑白分明的眼睛,她的眼球清晰透亮。这是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突然想起去图书馆看书每年需交10元钱。问主任对此事的看法,主任反问我――每年交10元钱看书不是很便宜吗?我依然不解,可图书馆是公益事业,为什么要收费呢?难道这又不是暴利吗?一个人10元,这个城市可是几百万人呢。就算不是每个人都办借书证,只有1/6的人办借书证,也是一百万人,那一年的收入算不算暴利呢?主任不同我算细帐,只说这是上头的意思。上头的命令也好,上头的意思也罢,这是最好的说词,至高无上无可抨击。上头的人――头戴盔甲身穿甲胄,而且是隐身的,我用什么方法去找又用什么矛去刺?主任突然同我成了成盟战线,这个时代了,她说,我们不用古战场的戈啊矛啊这样古老的东西,我们用现代武器,飞毛腿导弹怎么样?跑得又快,你一听这名――飞毛腿,就能想象得到,嗖的一声就无影无踪了。嗖的一声,是它跑得无影无踪还是我跑得无影无踪,爆炸了还是没有爆炸呢?嗖的人声,也许伴着一声巨响,但炸着什么东西了吗?看见的只是一堆废墟。黑的焦土里,破土而出的新芽会更新更绿更有生命力。我再走过小店的时候,小店前堆着的旧书再不见了,我不敢再走上前,也不好意思再问店主,他的书怎么一夜之间全没了。
一日,从街边走过,见一小店门口小山似的堆放了许多旧杂志,旁边写着大大的广告字,便宜――论斤购买,2元1斤。上前去挑出了厚厚的几本,也就10元钱。现在的书可贵呢,要知道如果去新华书店,10元钱可是一本这样厚的书也是买不来的。于是第二天第三天路过该店的时候,都会称一些回来。小店的老板见我每日路过时都会购买一些,便把我当做他的老主顾似的热络起来,这一日,我已不用再称了,老板说:四本,同昨天一样,10元。
我付钱的时候,老板熟络的对我说:嗯,你喜欢看这样的书,明天我去再给你弄点这方面的书来。我好奇的问:还有吗?感觉旧东西的处理,不管是书也好还是别的什么物件,都只能是一批一批的,处理完这批后,再要处理下一批,应该有一段时间性的距离,处理旧东西的过程不会象工人生产产品来卖是每天都有的。
小店老板说:有,多得很呢。
我心里有些犯疑,多得很,不会是处理的吧,这时候我有些怀疑他是偷来的。所有的书上都印有图书馆的印章。而我一直以为是图书馆处理的。在我走出小店的时候,老板还在说,明天你来的时候,就会多了很多。
我来到了图书馆,问图书管理员,最近可有处理书?如果那小店里的书是偷来的,我就再不会买了,否则按照中国的法律,我也犯了同谋罪。不管我知情还是不知情,如果偷盗行为败露,我是脱不了干系的。
老曹买了一台旧电脑。那个卖电脑给他的人说他们公司倒闭了,没有工资发,用这台电脑作为对他的补偿。老曹对那人本是熟悉的,听了他的话,便信以为真,帮了他的忙,给他把物换成了钱。这个时代可不是物物交换的时代,这是一个进步的时代。那个人说很饿,需要吃饭,但他必须有钱,有钱才能买到食物。这是时代的进步,发明了电脑,在肚子饿的时候,却不能抱着电脑换饭吃。
老曹是一举两得的,他帮了别人的帮,这叫做了一件善事;另一方面,那台电脑开出的价钱也是诱人的。
但是不久,来了着警服的人,他们抓走了老曹,在派出所里,他们问他:你不知道那台电脑是偷的吗?不知道,老曹摇摇头,他真的不知道。但警察看来他不是不知道,他是装着不知道。
警察这个词原本代表着正义和完美。他们的目的只是要老曹承认,承认他明知道那是台偷来的电脑也还是买了,这样他们的工作也就结束了,老曹也就可以回家了。起初,老曹不喜欢这种处理结果,如果这样说,那他且不是小偷的同谋。他想回家,他希望是另一种结论,他不知者不为罪。
警察火起,抓起手上的东东给他一闷棍,不知又无罪,那怎么结论怎么罚款?那岂不是要罚我错抓人的款。他又给老曹一闷棍,来到这里,就证明你是错的,我是对的。
警察解下老曹的皮带,不准他着鞋,寒冷的冬天让他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反思,老曹反思的结果实在是受不了这种折磨,同谋就同谋吧,也好过这样的天气赤脚站在这样的地方。他让他的家人交了2万元,于是恢复了文明时代的形象――穿上了鞋。
老曹回到家后,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里他反反复复的说着一句话――得不偿失啊,得不偿失。原以为买一台便宜的电脑,原以为比市价少了1、2千元。
我有些怕覆辙老曹的路。老曹当时不仅仅是贪便宜,还以为还帮了别人一把。我是百分之百的贪便宜,如果为了这10元钱的东西罚我别说是2万,就是2千我也不划算,对我同样是件得不偿失的事。
图书馆管理员见我问她,有些茫然的摇头,她居然反问我,图书馆本来是收藏书的地方,怎么会有图书馆的书在外面卖?她很不相信这件事的存在,对我问了一次又一次,真看见有图书馆的章在上面?
是的,而且每一本的扉页上及书里面都有。每当她问一次的时候我都这样肯定的回答着她。
她坚定图书馆不会卖书的信念最终是被我动摇了,她不得不相信外面真有盖上图书馆印章的书在出售。于是她对我说,你星期一再来吧,今天当官的都不上班,星期一你来去问馆长。
这一天是星期六,是法定的休息日。但我却不想为这样的事来来回回的跑,而且,我奇怪的问她:星期一你们不是休息吗?
星期一是我们休息,馆长的作息时间是按法定的。
今天就没有一个带长字号的人上班吗?我还是不想等到星期一再来,这是什么事呢?这样的事不是求人办事,也要让我跑来跑去,我可不想做长跑运动员。见我不走开,她说你去找找主任吧,主任在。她说着用手一指对面的房间,主任在里面。
我在管理员指定的房间里没有看到人,等了一会,还不见有人来的迹象,我又来到管理员的身边,还有别的方式可以找到主任吗?
管理员拿起了电话。我等了一会,一个年青的漂亮小姐从楼上下来。管理员对她指指我,她便开口与我说话。是的,主任承认说,我们是有处理过一批杂志。
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放心了。那我就可以再买多几本,哪怕我的书柜里放的都是印有图书馆印章的书,也不怕被人看见的时候而说不出话来。读书人偷书就不算偷吗?只能算是窃,但窃与偷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偷只能是悄悄的进行,难道窃就能正大光明理直气壮?这真是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否则很多窃书人本是痛恨小偷强盗的,但他们却把一些别人的书冠上自己的名便堂而皇之的走上了千家万户的书柜。他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同街边那些低劣的扒手同出一科吗?
不,窃者窃窃的笑。这是一种偷的艺术,真正的偷是丢人的,如果能够冠以艺术二字,能戴上这样的高帽子,这便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神偷。不管是什么,只要到了那种至高的境界,便不再是脸上无光,而是脸上生辉了。到了那样的境界,哪怕能偷来一个江山,万民也是要景仰要跪拜了。胜者为王败为寇这样简单的道理我竟然不懂,窃者嗤笑我。
主任要我说出卖书的地点,说她们要去查实,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她们处理旧书的目的只是为了销毁,而不是再生。
我有些惊疑的收住正在准备开走的脚步,有些不相信的问,这些处理的旧书的命运是运到废品收购站?然后变成纸浆?然后抹杀了它们曾经记录下的风花雪雨、天理罡常、人文道德……所有的一切都成了空白,然后再从头再来。
为什么不留下来?我问,为什么不给它们再生?
主任漂亮的脸蛋白里透红,这个,我也没法给你解释,这是上头的命令。
上头为什么要发这样的命令?
我们处理给他们的时候是很便宜的,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去卖便是暴利。
这是理由吗?让那些书毁灭,只是因为小店的店主获取的是暴利?主任好象不是有红眼病的人。我细细的观看主任黑白分明的眼睛,她的眼球清晰透亮。这是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突然想起去图书馆看书每年需交10元钱。问主任对此事的看法,主任反问我――每年交10元钱看书不是很便宜吗?
我依然不解,可图书馆是公益事业,为什么要收费呢?难道这又不是暴利吗?一个人10元,这个城市可是几百万人呢。就算不是每个人都办借书证,只有1/6的人办借书证,也是一百万人,那一年的收入算不算暴利呢?
主任不同我算细帐,只说这是上头的意思。
上头的命令也好,上头的意思也罢,这是最好的说词,至高无上无可抨击。上头的人――头戴盔甲身穿甲胄,而且是隐身的,我用什么方法去找又用什么矛去刺?主任突然同我成了成盟战线,这个时代了,她说,我们不用古战场的戈啊矛啊这样古老的东西,我们用现代武器,飞毛腿导弹怎么样?跑得又快,你一听这名――飞毛腿,就能想象得到,嗖的一声就无影无踪了。
嗖的一声,是它跑得无影无踪还是我跑得无影无踪,爆炸了还是没有爆炸呢?嗖的人声,也许伴着一声巨响,但炸着什么东西了吗?看见的只是一堆废墟。
黑的焦土里,破土而出的新芽会更新更绿更有生命力。我再走过小店的时候,小店前堆着的旧书再不见了,我不敢再走上前,也不好意思再问店主,他的书怎么一夜之间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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