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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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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官”这两个字,对于老百姓来说都是深恶痛绝的,而时下,“卖官”的现象却处处发生。然而,虽说是“卖官”,却不是公开地卖,有当“官”条件的人都想当“官”,如果不需要买就能当上“官”自然是最好。如果一定要买,明码标价地能公开买到手,也行。大不了花点钱,价格多少自己可以量力而行,钱多买位子好点的,钱少买次一点的,反正公开竞价,买卖公平。最令有条件当“官”但还没有当到“官”的人头痛的是,那些掌握了“官位”的人在卖“官”的时候,却是私下交易,暗箱操作。没有熟人带去的话,你有钱人家也不卖。有时即便是付了款,也要等他们认为“合适”的时候才能发“货”, “官位”不能及时到手,搞得“顾客”不得不焦急地等。这些“商家”们是有绝对的“霸王”地位的,也不需要发布“霸王”条款。他们对手中的“官位”拥有绝对的主宰权,有不由你分说的解释权。只要是有人出价更高他就可以不把你想要的“位子”卖给你,或拿一个最次的“位子”打发你。他们知道,只要你有了这种“购物”需求,你就是他们无条件的“会员顾客”,你就不会轻易与他们叫板,况且他们还有很多方法可以对你予以制裁,你只能是打掉牙往肚里咽。“商家”们都知道大环境是不允许“卖官”的,对自己的私下“卖官”行为要想方设法加以遮掩。比如像模像样地组织开展评选、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经“研究”才能最终决定。于是便常常有许多颇具规模的“官位”“销售”活动结束后,找不到任何“卖”的迹象。“官位”的品种繁多,且无处不在。如:村长、乡长、镇长、所长、科长、局长、处长、站长、院长、校长、主任等等不同名称,且统一名称中又兼有正副,真是不计其数,琳琅满目。这些“官位”还都属于消费性“商品”,只要过一段时间就要废弃一批,更新一批。“商家”们深谙销售之道,不会等上一批“官位”到期完全废弃以后才开始运作下一批,而必定是要赶在作废之前,先放出“即将有些官位”的小道消息,起广告促销效应,以抬高“物价”。因此,这些“卖官”者尝尽甜头,干劲十足,大肆进行。“官”只能是“买”才能当得上,没有去“买”的人只能是靠边站。有些认为不需要“买”也能当官的人,自己没有当上“官”,则认为不公平,找“商家”要说法,自然是不识时务,不自量力,无功而返。“官”的意义原本是指古代事君的官吏,确实值过很多钱。但现时是不应再有当“官”的叫法,而应该叫做“公仆”或者“负责人”。公仆就是做公众的服务者,应该比其他的人员付出更多,责任更大,不应该以金钱来衡量。但人们都已习惯,只要是有了职务的人就把他叫做当了“官”。因为很多有了职务的人的所作所为与公仆身份相差甚远。他们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公款吃喝,可谓风光无限,衣食无忧,无论从哪一点看都俨然一个“官”,无论哪一个职务都具有不少的含金量。。因此,即使是“官位”的货源充足,却常常显得供不应求。虽然不准“买官”“卖官”!但没有“卖官”的,哪有“买官”的?私下“卖官”,对“商家”来说,有太多的好处,钱进了腰包,又不需纳税,并且似乎无人知道。可我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地球人都知道!在“卖官”得以彻底消灭之前,我只得假设:如果能公开地“卖官”,好处肯定不少,只有公开才能公平、公正吗!同时也能增加财政收入,何乐而不为?
但愿,“卖官”现象能够早日消除!“官”不再是官,是公仆,是责任人。
“卖官”这两个字,对于老百姓来说都是深恶痛绝的,而时下,“卖官”的现象却处处发生。
然而,虽说是“卖官”,却不是公开地卖,
有当“官”条件的人都想当“官”,如果不需要买就能当上“官”自然是最好。如果一定要买,明码标价地能公开买到手,也行。大不了花点钱,价格多少自己可以量力而行,钱多买位子好点的,钱少买次一点的,反正公开竞价,买卖公平。
最令有条件当“官”但还没有当到“官”的人头痛的是,那些掌握了“官位”的人在卖“官”的时候,却是私下交易,暗箱操作。没有熟人带去的话,你有钱人家也不卖。有时即便是付了款,也要等他们认为“合适”的时候才能发“货”, “官位”不能及时到手,搞得“顾客”不得不焦急地等。
这些“商家”们是有绝对的“霸王”地位的,也不需要发布“霸王”条款。他们对手中的“官位”拥有绝对的主宰权,有不由你分说的解释权。只要是有人出价更高他就可以不把你想要的“位子”卖给你,或拿一个最次的“位子”打发你。他们知道,只要你有了这种“购物”需求,你就是他们无条件的“会员顾客”,你就不会轻易与他们叫板,况且他们还有很多方法可以对你予以制裁,你只能是打掉牙往肚里咽。
“商家”们都知道大环境是不允许“卖官”的,对自己的私下“卖官”行为要想方设法加以遮掩。比如像模像样地组织开展评选、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经“研究”才能最终决定。于是便常常有许多颇具规模的“官位”“销售”活动结束后,找不到任何“卖”的迹象。
“官位”的品种繁多,且无处不在。如:村长、乡长、镇长、所长、科长、局长、处长、站长、院长、校长、主任等等不同名称,且统一名称中又兼有正副,真是不计其数,琳琅满目。这些“官位”还都属于消费性“商品”,只要过一段时间就要废弃一批,更新一批。“商家”们深谙销售之道,不会等上一批“官位”到期完全废弃以后才开始运作下一批,而必定是要赶在作废之前,先放出“即将有些官位”的小道消息,起广告促销效应,以抬高“物价”。因此,这些“卖官”者尝尽甜头,干劲十足,大肆进行。
“官”只能是“买”才能当得上,没有去“买”的人只能是靠边站。有些认为不需要“买”也能当官的人,自己没有当上“官”,则认为不公平,找“商家”要说法,自然是不识时务,不自量力,无功而返。
“官”的意义原本是指古代事君的官吏,确实值过很多钱。但现时是不应再有当“官”的叫法,而应该叫做“公仆”或者“负责人”。公仆就是做公众的服务者,应该比其他的人员付出更多,责任更大,不应该以金钱来衡量。但人们都已习惯,只要是有了职务的人就把他叫做当了“官”。因为很多有了职务的人的所作所为与公仆身份相差甚远。他们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公款吃喝,可谓风光无限,衣食无忧,无论从哪一点看都俨然一个“官”,无论哪一个职务都具有不少的含金量。。
因此,即使是“官位”的货源充足,却常常显得供不应求。
虽然不准“买官”“卖官”!但没有“卖官”的,哪有“买官”的?
私下“卖官”,对“商家”来说,有太多的好处,钱进了腰包,又不需纳税,并且似乎无人知道。
可我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地球人都知道!
在“卖官”得以彻底消灭之前,我只得假设:如果能公开地“卖官”,好处肯定不少,只有公开才能公平、公正吗!同时也能增加财政收入,何乐而不为?
但愿,“卖官”现象能够早日消除!“官”不再是官,是公仆,是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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