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下杀手,家长偷着哭,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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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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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排山镇位于广丰的东南部,四面环山,就在这么一个偏远的小镇里,有一座可以容纳2000多名学生的‘天桂中学’学校是建在山坡上,因为国家进行了九年义务制改革,所以入校的学生有增无减,而且从以前只有十几名宿生的小学校到现在有几百名宿生的大学校。有道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因为住宿的人多了,那么无聊的人也多了,就在两天前的一个晚上,有八名初生的在校生敲诈一名初二的学校,共和脏款88元,事发后,初当事人的家长捉住了一个,并且退出全部的脏款,此事该说可以告一段落了,然而虽说当事人家长有着善良之心,并没有把那些人移交给公安局。然而学校却捉住此事不放,而且来个狮子大开口,每人上交350,事后本人出于好奇,打电话给广丰教委,得到的答复却是‘学校并没有做这种事,而这个钱只是代公局分局收的。’在这本人就有些不解了,既然是代公安局收的,那为什么在学生交钱的过程中,没有公安局的人在场,并且此事并未发展到要到公安局才能解决的地步,公安局又怎么会介入呢?我想这只不过是学校的一个推卸责任的行为,还有既然是代收的,那你最起码也要出示原收款单位的证明吧?并不能凭你学校的一张收条,就说明是代人收的!~试问天下有这等代收的方式吗?我们并不是要纵容这些学生,而是觉得学校只是一个教育基地,不仅起着传受知识同时还担负有教育做人的义务。那为什么上面要三令五申的说‘不能放弃一个坏学生’人之初,性本善‘,如果学校不给学生一个改过的机会,而只是片面的认为,只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学生就能改之,试问?一个乡下人,一年的纯收入有多少?再加上今天的旱情。我想350差不多是一个劳力的一年收入了!有些学生不愿为家里增加这些负担,而采取不再去学校的方式。试用这样的人走向社会,谁之过?家长吗?还是学校?没有人不会犯错,有错能改,善莫大焉。然而这种情况下,就算学生有心悔过又能怎么样?前提条件还要有钱!不过你一切一切的诚意都显得那么的空洞。就在上午,笔者打电话到广丰教育局后,中午笔者得到消息说这些犯事的学生已被称交到排山镇公安分局。而移交的理由则是因为我打过这个电话的原因,听部份知情人士说,因为我打了一个电话,学校怀疑本人是这些学生的家长,就片面的认为,家长不服气学校罚款,才打电话给教委的,所以笔者打过电话后不到半小时,这些学生就被移交给了当地公安局,在这我想重申一下,我之所以这么做并非出自私心,因为我在这事上完全得不到什么好处,只是希望能帮这些家长一些忙罢了,没有想到本人的好心却给它人带来的并不是好运气,只是学校的‘公报私仇’。怪不得在笔者接到教委打过来的电话时,对方的语气会那么强硬。我想可能这是事先计划好的。我曾后悔,我后悔的不是打这个电话,而后悔的是我打的太快太早了,要是我拿到了足够的证据,我想就不会站到现在这种被动的立场上了。现在我只是想说的,学校无理罚款在先,公报私仇在后,试想如果学校有把这些学生送到公安法办之心的话,为什么要等到今天,为什么恰恰又是笔者打电话给教委后的这段时间,在这明人不难看出,这只不过是学校的一种以退为进的方式罢了!~其实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希望不要因为学生的一时错误而给本来就很穷的家庭雪上加霜罢了,但是事有愿违,没有想到最终倒成了我害了他们。事情现在处理的结果是公安给予他们治安处罚,每个罚款200,看到二位头女苍白的老人家在哭诉着自已的家境,而自已那不争气的孙子却还呆在关压室里,心里真不是滋味,法不外乎是人情,难道除了经济处罚之外,我们的社会就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处理方式了吗?现在我们成了罚款为主,教育为辅的教育方式,利在谁?功在谁呢?每天哭泣的绝不会是有权而钱而有面子的人,苦的只是那些无依无靠,每天面向着黄土地的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可是不知道现在这个工程师在造就着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不知道这些学生以后有出息了,会以什么心态回来报社会,记得很早以前我们就知道这样一个故事,叫‘种瓜得瓜‘。婆婆对媳妇的方支会被媳妇炮制来对自已的媳妇,这是恶性循环,那我们现在这种教育方式,会不会也是一种恶性循环呢?深思,深思~!~再深思!~!~学生是无助的,特别是乡下的学生,而我们这些可以帮他们做点事的人,难道也这么漠然吗?希望能帮得上忙的人都和我一起努力!~帮他们一把!让他们能早日重返学校。

广丰县排山镇位于广丰的东南部,四面环山,就在这么一个偏远的小镇里,有一座可以容纳2000多名学生的‘天桂中学’学校是建在山坡上,因为国家进行了九年义务制改革,所以入校的学生有增无减,而且从以前只有十几名宿生的小学校到现在有几百名宿生的大学校。有道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因为住宿的人多了,那么无聊的人也多了,就在两天前的一个晚上,有八名初生的在校生敲诈一名初二的学校,共和脏款88元,事发后,初当事人的家长捉住了一个,并且退出全部的脏款,此事该说可以告一段落了,然而虽说当事人家长有着善良之心,并没有把那些人移交给公安局。然而学校却捉住此事不放,而且来个狮子大开口,每人上交350,事后本人出于好奇,打电话给广丰教委,得到的答复却是‘学校并没有做这种事,而这个钱只是代公局分局收的。’在这本人就有些不解了,既然是代公安局收的,那为什么在学生交钱的过程中,没有公安局的人在场,并且此事并未发展到要到公安局才能解决的地步,公安局又怎么会介入呢?我想这只不过是学校的一个推卸责任的行为,还有既然是代收的,那你最起码也要出示原收款单位的证明吧?并不能凭你学校的一张收条,就说明是代人收的!~试问天下有这等代收的方式吗?

我们并不是要纵容这些学生,而是觉得学校只是一个教育基地,不仅起着传受知识同时还担负有教育做人的义务。那为什么上面要三令五申的说‘不能放弃一个坏学生’人之初,性本善‘,如果学校不给学生一个改过的机会,而只是片面的认为,只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学生就能改之,试问?一个乡下人,一年的纯收入有多少?再加上今天的旱情。我想350差不多是一个劳力的一年收入了!有些学生不愿为家里增加这些负担,而采取不再去学校的方式。试用这样的人走向社会,谁之过?家长吗?还是学校?

没有人不会犯错,有错能改,善莫大焉。然而这种情况下,就算学生有心悔过又能怎么样?前提条件还要有钱!不过你一切一切的诚意都显得那么的空洞。

就在上午,笔者打电话到广丰教育局后,中午笔者得到消息说这些犯事的学生已被称交到排山镇公安分局。而移交的理由则是因为我打过这个电话的原因,听部份知情人士说,因为我打了一个电话,学校怀疑本人是这些学生的家长,就片面的认为,家长不服气学校罚款,才打电话给教委的,所以笔者打过电话后不到半小时,这些学生就被移交给了当地公安局,在这我想重申一下,我之所以这么做并非出自私心,因为我在这事上完全得不到什么好处,只是希望能帮这些家长一些忙罢了,没有想到本人的好心却给它人带来的并不是好运气,只是学校的‘公报私仇’。怪不得在笔者接到教委打过来的电话时,对方的语气会那么强硬。我想可能这是事先计划好的。我曾后悔,我后悔的不是打这个电话,而后悔的是我打的太快太早了,要是我拿到了足够的证据,我想就不会站到现在这种被动的立场上了。现在我只是想说的,学校无理罚款在先,公报私仇在后,试想如果学校有把这些学生送到公安法办之心的话,为什么要等到今天,为什么恰恰又是笔者打电话给教委后的这段时间,在这明人不难看出,这只不过是学校的一种以退为进的方式罢了!~其实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希望不要因为学生的一时错误而给本来就很穷的家庭雪上加霜罢了,但是事有愿违,没有想到最终倒成了我害了他们。事情现在处理的结果是公安给予他们治安处罚,每个罚款200,看到二位头女苍白的老人家在哭诉着自已的家境,而自已那不争气的孙子却还呆在关压室里,心里真不是滋味,法不外乎是人情,难道除了经济处罚之外,我们的社会就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处理方式了吗?现在我们成了罚款为主,教育为辅的教育方式,利在谁?功在谁呢?每天哭泣的绝不会是有权而钱而有面子的人,苦的只是那些无依无靠,每天面向着黄土地的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可是不知道现在这个工程师在造就着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不知道这些学生以后有出息了,会以什么心态回来报社会,记得很早以前我们就知道这样一个故事,叫‘种瓜得瓜‘。婆婆对媳妇的方支会被媳妇炮制来对自已的媳妇,这是恶性循环,那我们现在这种教育方式,会不会也是一种恶性循环呢?深思,深思~!~再深思!~!~

学生是无助的,特别是乡下的学生,而我们这些可以帮他们做点事的人,难道也这么漠然吗?希望能帮得上忙的人都和我一起努力!~帮他们一把!让他们能早日重返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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