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思想
文章作者: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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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大鹏乌鲁木齐市日前发出 “禁睡令”,规定官员开会睡觉三次即免职。但是,比起昆明市那位因开会打盹被勒令辞职的副局长,乌市的官员算是幸运的了,毕竟他们有三次打瞌睡的机会。我们知道,眼下不少地方都在绞尽脑汁整顿会风,所出台的规定大多充满创意。譬如,陕西汉中市为开会迟到者准备了“迟到席”;重庆市公务员开会要刷卡报到。但与打瞌睡免职处理相比,那些招数显得温和了许多。
与其说,“禁睡令”是乌市的创意,还不如说是书记与市长的创意。毕竟这一规定并没有经过与会者的讨论,更没有经过人大讨论,因而显得更接近于地方领导的“即兴之作”。
我一直都承认,开会迟到、打瞌睡是纪律意识与责任意识薄弱的表现,但前提是会议内容的确是重要的,会议气氛是轻松的,领导讲话是言之有物的。同时还要排除因生理原因与工作原因而引起的瞌睡现象。我并不认为,在长官意志主导下属前途的语境下,会有大量的官员故意拿会场当卧室。一个官员如果在上级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执意呵欠连连,那么这个官员不但不应受到处分,反而值得同情,不能排除“废寝忘食”、“日理万机”的因素。就像姜文在广告中所说:“胃痛?光荣,肯定是忙工作忙出来的。”如果刻意要求一个有生理问题,或因工作性质而不得不经常上夜班的官员开会不得打瞌睡,那必然会导致官员们一门心思地在会前多睡觉,开会就成了压倒一切的任务。
奇怪的是,如今有些犯有大过错的官员,即使舆论强烈质疑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处分,对于打瞌睡官员,则俨然成了重点打击对象。譬如最近发生的山西临汾突击提拔 “问题干部”事件;辽宁本溪团干部违规选拔事件,所涉及的显然都是大事。迫于舆论压力,上级最终只是纠正错误罢了,至于责任人,基本都是平安无事,更甭提“免职”这样的严重处分了。要知道,对于这类人的问责,相关制度白纸黑字地写得清楚无误。
相比较而言,那些打瞌睡的官员实在有些冤――不仅因为上级对他们处理得太有“效率”,而且并无明文规定,所依据的只是长官意志罢了。我不能确定,上级是不是把自己的威严看得比会风更重要,但相信“禁睡令”实在是本末倒置了。
从目前各地整顿会风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领导有着较严重的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维。其实,整顿会风的最好办法,应当是重点抓会议内容的落实情况。既然会议内容很重要,那么贯彻与完成会议提出的任务与目标,才是第一要务。相信,一个打了瞌睡但完成了任务的官员,必然比一个开会很认真但完不成任务的官员要称职。完不成任务再免职,也更加合乎程序。遗憾的是,有些上级似乎更看重与会者有没有认真听他作报告时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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