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昨出台新车船税实施细则


所属类别:行业动态

文章作者:2007-06-1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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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地税部门了解到,前天,我省地税、交通等部门已经召开专门会议,对全省车船税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研究,我市从7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车船税政策。

客车纳税标准有了大幅度提高

市地税部门的同志介绍,现行的车船使用牌照税税额已有55年没有调整(1951年至今),而车船使用税的税额是按照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税额标准制定的,已有20年没有调整(1986年至今)。

目前仍在执行的车船税政策,对客车共分4个档次,即10人以下的小汽车、11人到20人的小型客车、21人到30人的中型客车、30人以上的大型客车等,其纳税标准分别为:年税额140元、160元、180元、200元。即将执行的新政策对客车区分“要求很严”,纳税标准也有大幅度的提高。微型客车为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其年纳税执行标准为180元;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为小型客车,其年纳税执行标准为360元;中型客车是指大于9人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其年纳税执行标准为480元;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其年纳税标准为600元。以往20人以上但小于30人的客车,属于中型客车,年纳税额只要180元,而按照新规定,这种客车即属于大型客车,年纳税额将达到600元,净增加420元,纳税标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告别自行车、电瓶车纳税历史

这次新出台的政策,将为广大非机动车船市民带来福音,全市成千上万骑自行车、电瓶车的市民将告别几十年的纳税历史。

市地税部门的同志介绍,根据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国自1951年起开征自行车车船使用牌照税,自1986年起开征自行车车船使用税,这两项税种当时的税额分别为0.5元至1元和2元至4元。扬州对自行车征收的是4元的税负。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自7月1日起,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将免交车船税。

摩托车的现行执行标准为年纳税额60元每辆,这次实施的新政策,将继续维持原来标准。

载货汽车执行标准有了变化

载货汽车过去按净吨位每吨40元缴纳。新政策对载货汽车(包括挂车和牵引车)进行了细分,并制定了不同标准。具体为: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60元纳税,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24元纳税,专业作业车或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60元纳税。与载货汽车细化不同,这次对车船税船舶部分进行了归类,原先机动船分为6个档次,纳税幅度从每吨1.2元到5元不等,非机动船分为5个档次,纳税标准从每吨0.6元到1.4元不等。这次不仅对非机动船免税,机动船也分为4个档次。净吨位小于或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吨到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2001吨到10000吨的每吨5元;净吨位10001吨以上的,每吨6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出“减免”之列

市地税部门的同志告诉记者,与以往的车船税不同,这次最显著的一个变化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退出了享受“减免”的行列,体现了公平原则,但农村、城市公交仍在减免之列。

按照公平税负、拓宽税基的原则,新政策采取三种方式对车船税制的减免税范围进行了调整:一是取消部分免税规定,对工程船等经营性车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车船,以及趸船、浮桥用船不再规定免税。为了严格控制减免税,新政策还取消了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予以定期减免税的规定。二是增加部分免税的规定,条例将非机动车船、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增列为免税车船,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为鼓励和促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三是保留了部分免税的规定,考虑到军队用车的特殊性和警务保障的需要,新政策继续保留了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公安、司法等部门警用车船免税的规定。

新车船税将内外税制进行了统一

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执行不同的车船税政策,这一尴尬在新政策中不复存在。新实施的车船税将内外税制进行了统一。

地税人员介绍说,过去,外资企业适用的是1951年颁布的《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而内资企业适用的则是1986年发布的《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内外税制不统一,不符合简化税制与公平税负的要求,这次出台的新政,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解决了内外资企业车船税制长期不统一的问题。

这次新政,还将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由过去在保有与使用环节征收的财产与行为税,改为在保有环节征收财产税,将纳税人由“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改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车船税由相关保险公司代收

由于机动车的车船税具有涉及面广、税源流动性强的特点,且纳税人多为个人,征管难度较大。另外,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又存在道路不熟悉、停车困难、花费时间长等种种不便。车船税由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应于办理机动车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未按规定购买、停驶未购买和不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车辆,由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自行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其中,新购车辆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次月起15日内缴纳,非新购(包括停驶)的车辆,应自上一年度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缴纳。

遇到特殊情况车船税可申请退还

地税部门的同志告诉记者,为减轻纳税人的损失,新政策规定,如果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后,若在当年发生符合车船税退税条件的情况,可向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又找回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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