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在即 强制三者险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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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2004-04-28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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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道交法》正式实施后,关于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三者险”)的有关问题成为目前人们关注的话题。据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三者险”条例将不会随《道交法》的实施而在5月1日出台,条例将会滞后于《道交法》的实施日期,在不久的将来推出。

2003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定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道交法》中关于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据了解,中国保监会根据《道交法》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国“三者险”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不断进行修改后完成了“三者险”条例的起草。目前负责条例制定和审议的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加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研究,条例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

据中国保监会财产险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三者险”条例目前在统一条款、统一责任等方面已经达成共识,因为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且牵涉部门众多,包括公安、卫生、财政、保险等等,许多细化的东西还必须谨慎审议,比如费率计算、责任细分等,因此会拖后于《道交法》的实施日期。但这位负责人表示,“三者险”条例的滞后出台并不会影响《道交法》的实施,因为目前全国已经有24个省区在实行着地方性法规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各地在统一的“三者险”条例出台前仍按现行法规执行即可,在法律的衔接上不会出现问题。在统一条例出台前,各保险公司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实行统一的“三者险”条例打好基础。

据了解,目前全国机动车辆承保面还比较小,全国投保的车辆占机动车辆总数不到30%,隐含的风险十分巨大。实行“三者险”强制保险后,将会极大地改变这一不利局面,而受益最大的应是百姓,同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统一后的“三者险”作为法定保险将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办“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保,因此更加考验的将是各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而对于有更多需求的客户,保险公司将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对强制“三者险”进行补充。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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