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年起实习医生出诊须取得相关患者同意
发布日期:20080908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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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厅获悉,明年1月1日起,省内各家医院安排和指导实习医生参与临床实践之前,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应尽到告知义务,取得相关患者的同意后,才可为其诊治。
据了解,这是依据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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